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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同性議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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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元成家法案在台灣吵得沸沸揚揚,過去同性戀被精神醫學診斷為精神疾病之一,1973年的DSM(美國精神醫學診斷手冊)正式宣告世人,同性戀並非精神疾病.
大多數同性戀或雙性戀者跟你我一樣,看到心儀異性就有怦然心動之感,遇到同性則毫無感覺,如果我們能同理這與我們完全相同,且渾然天成的情愛天性,就請尊重同性戀者也跟我們一樣,有跟心愛伴侶結婚的權利,希望有天台灣社會有更多的人在尊重之餘,能接受自己子女是同性戀者,我有一位國中生女兒,如果你問我:那妳女兒有天帶同性伴侶回家,你怎麼辦?沒怎麼辦!異性、同性是她的選擇,父母有權逼她選擇伴侶是何條件嗎?我一旦逾越,就與女兒徹底疏離,我的腦筋還夠清醒.
人類在十年前就開始有少數歐洲國家開放同性婚姻合法,美國五年前有少數較開明州也跟進,告訴各位一個秘密,這回的廣泛討論,台灣將在十年內也會立法,這是抵擋不了的文明趨勢,身為台灣人,我們一起祝福同性或雙性戀的台灣人有天在婚姻合法化中得到多數人的衷心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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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很多家長對同性戀的態度?多半都說他們是以開放態度面對啊!接著問:如果自己小孩是同性戀能接受嗎?甚至贊成立院修法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他們的態度卻轉趨保守,所謂開放或保守存乎個人主觀價值,如果尊重孩子性向,並鼓勵同性戀合法,這些受打壓的同性團體不僅說你開放,且會對你致敬!


很多人其實不清楚有人天生就愛同性(佔同性戀絕大多數),如同我們天生就愛異性一般自然,那為何我們可結婚,他們少數人卻被大多數人禁止結婚,這是哪來的道理,這不是異性戀霸權?是什麼?最糟的是,這些反對子女同性戀家長在子女長大成人後,為了給父母交代,或找個替死鬼結婚,或躲在陰暗角落與同性伴侶暗戀,或孤獨一生,終生不婚,堅持異性戀價值的結果是父母養育之恩被此價值觀徹底淹沒,與子女疏離後,孝順父母將變得遙遠又奢侈。


有人可能質疑如此立法開放會鼓勵同性戀,檯面化後會增加社會亂象,既然是天生就不會有人自己轉化性向,同性戀合法化的象徵意義是這個社會同理他們與眾不同,並祝福他們有相知相惜愛戀權利,希望檯面化的原因是他們長久以來被標籤,污名後,不得不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同性戀在短短40年前還被美國精神醫學診斷手冊列為精神項目之一,30年前已被刪除,目前少數先進國家及美國少數''開放''州已立法開放同性戀婚姻合法,期待台灣也能從善如流,讓同性戀朋友能在陽光下大方戀愛。


有人甚至說同性戀會得愛滋病,無法傳宗接代,這理由還真瞎,史上許多可怕的傳染病都是在''檯面下''傳染,如果讓同性戀檯面化就不會有這麼多人在陰暗角落性交得愛滋病.21世紀來人類在糧食不足,工業污染,氣候異常,貧富問題...,在在顯示人口過剩問題,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別再傳宗接代,同性戀讓人口紓緩有何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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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媒體恰巧前後報導了兩位"可能"變性女星八卦,一為劉薰愛傳出過去為男性,TVBS記者黃阡瑜採訪時看到劉不願正面回應報導是否屬實,竟情緒性脫口質問劉"妳到底過去是不是男性?"另一位執業台中的醫師張啟中則因數年前在醫師公會期刊中指名道姓稱利菁曾因他介紹到新加坡變性.


  


   愛美是人的天性,每個人都希望以最美的形象呈現,有人認為自己適合不同性別是個人自由,旁人都該尊重,有人甚至想跟同性別者交往也應受到尊重,然而有些衛道者一旦發現周遭有異於常人者,即渾身不自在,或揭發,或教訓,或攻擊,非要對方知錯能改,才自認對社會有所貢獻,那位黃姓記者如果對人有些許尊重與同理,是不會在眾目睽睽下以嚴厲口吻質問劉薰愛的.


  


   至於這位擅於揭人隱私的醫師,當記者詢問他何以透露利菁隱私時,竟說如法院傳喚到案,正好可以將真相一一說明,其實他如願面對自己過去所犯錯誤,跟大家道歉,別人會原諒他一時失察,但他為了掩飾所犯錯誤,用最拙劣的方式逃避問題,往後病患如知道他是位會透露患者隱私的缺德醫師,有誰敢再到其診間看病呢?醫事人員對患者隱私有非常嚴格的倫理要求,我很好奇當初台中醫師公會為何仍願刊登此揭人隱私的醫學八卦呢?


 


   當他人見解跟我不同時,我心裡難免會不以為然,且我也跟一般人一樣,喜歡知道他人八卦,但容忍異己,尊重隱私權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我們仍要拼命維護此基本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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