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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人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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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陸一特,江國慶案,及五位死刑犯被槍決的社會新聞勾起幾十年前快被遺忘的當兵記憶,抽到陸一特已夠嗆,在訓練中心被操三個月後,直接到高雄壽山等搭登陸挺到金門,可謂當兵兩大霉運(三年兵,金馬獎)都被我碰上.當時被分配至營部連當收發,連上有位通信排同袍也是陸一特,抽中三年兵的同袍似乎有種說不出的患難情誼,我跟他就在這樣的基礎上常聊天,打屁,幹'罵'.


 


他個頭矮,微胖,,像一般中南部人憨厚,樸實,彼此瞎鬧時,也會跟著打屁.....直到有天周四莒光日,全員在中山室上完政治教育,連上副連長訓話後,似乎有股不祥預感湧上心頭,因為這位專科班畢業的中尉副連長竟在大庭廣眾下,雲淡風輕的告誡我們今後站哨時(金門崗哨通常隱匿),別看黃色書刊,把"小弟"(生殖器)拿出來玩,當時聽得一頭霧水,如果不特別追究,就是樁軍中八卦,然而站哨自慰者就是我這陸一特弟兄,排友聽到副連長訓誡後,可能基於好奇,或兄弟間互通有無之情,到哨所告知當事人,這種事多數人會吞忍,反正軍中這種侵害人權之事每天發生,但有些人顧及今後沒臉見人........


 


致命的關鍵是這位長官發現哨兵自慰後,要求當事人服完勤後找他報到,當時在金門服役每人都分配子彈,這位自認沒臉見人的陸一特弟兄在副連長訓斥他不該站哨違紀時,先是彼此爭吵(在軍中有下屬敢當面向長官對嗆,其實已埋下殺機),最糟的是有位服預官役的輔導長看到有兵對長官不敬,也加入訓斥,這位惱羞成怒的同袍舉起已上膛的57步槍直接射殺兩人頭部,胸腔,命案地點在廚房前,當時正分組討論中,我這組距事發地點僅十呎之隔,我們清楚子彈不長眼,第一時間感到連續鞭炮聲,當看到隔組人驚惶失措奔逃前來時,全體立即逃命,為確保安全,我曾跳上極高的汽車掩體,這該是人類逃命時極致展現.


 


我這位背負兩條人命的同袍,兩個月內就被當眾槍決,原本三月內將退伍的陸一特老兵真十惡不赦,泯滅人性嗎?我清楚他不是(我確信兩年多高壓力生活會讓人隨時爆炸),江國慶更不是,中外歷史上冤死者更多,每個人的信念是生命中許多事物所累積,我的廢死信念該是美國留學時,密西根州乃自由派盤據,教授們難免巧妙要求作死刑研討報告,最讓我心服的論點是,犯罪懲戒最終目的非洩憤懲罰,而是確保不再有人受到傷害,那麼死刑與終身監禁(非能出獄的無期徒刑)有何差別?如判終身監禁,江國慶已出獄,我也能看望這位因一時激憤鑄下大錯的同袍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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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過往經歷有潛意識在其中運作,根據我諮商經驗,人會永遠記得曾被父母打罵記憶,因此被打者也通常會相當程度的打罵下一代,除非他另有學習及成長,此乃個人的文化印記;至於國家及群體的集體潛意識則形成其世代的文化印記,它是有延續性的,以東方民族多半維持死刑來看,日本是民主化最成熟國家,卻仍有死刑,日本人半世紀前曾屠殺百萬中國人,至今仍否認,廢死的德國,殺完猶太人後,立即由總理艾德諾道歉懺悔,後來總理布蘭德還到以色列下跪道歉,由此可見民族文化印記之影響.


 


   為何西方民主國家在人權議題上,較東方成熟?


 


1.社會是容忍異己的,所謂"我不認同你,但誓死尊重對方發言
2.不會兩極思考或藍綠對立,像反廢死就文明,廢死就野蠻
3.會歡迎理性辯論,絕不情緒對立,人身攻擊,像說人畜牲,說慌等情緒語言
4.能獨立思考,不被人左右,義和團,紅衛兵就自認替天行道,其實是被當政者所利用
5.能同理他人立場,在批評前會先了解對方想法
6.到他方陣營會以理,禮待之,試想廢死支持者去對方網站踢館,極易引起情緒對立
7.人權是文明的重要指標,腰斬,凌遲,五馬分屍,滿清十大酷刑,白色恐怖等都是反人權文化印記
8.國家重視文化教育改善治安,而非將死刑列為改善治安重點
9.民主的特質是就事論事,不會以支持者多寡論事,後者為民主的最大遺憾
10.文明的進展,一定是由少數異議者提出多數人或當權反對的提案,過往西方似乎出現較多不怕死的烈士型人物跟當權者周旋,因此形成較正向的文化印記.


 


   人被打,被虐,被害的心理反應是害怕,驚恐,憤怒,仇恨....形成個人的潛意識印記後,通常日後會在移情運作下找替代羔羊,以各種形式投射洩憤,而整個民族也同樣會形成集體的文化印記.我認為朝向正向印記的根本之道是為人父母愛護子女,不打罵孩子,讓他們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這些孩子也會代代將愛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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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長王清峰發表"理性與寬容"一文,表明反對死刑,甚至不願執行死刑判決,引發國人熱烈討論,以目前國人對此議題之意見,依我粗估,約二比八左右的贊成及反對,在此一面倒的民意,王部長仍敢逆民意而行,勇氣可佳,為了選票考量,連執政黨自家立委也堅決反對,目前大家正等著看馬英九如何表態.


  


     死刑的終極目的是降低犯罪,而非讓被害家屬洩憤,經多年研究顯示,一國的治安與死刑無關(犯罪率偏低國家,反而都廢除死刑),因此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已廢除死刑,美國是少數例外,美國是聯邦制,南部幾州仍維持死刑,熟悉美國國情者都該清楚,這幾州正好是三K黨,白人至上橫行的地區.廢除死刑也是聯合國多年來的一貫立場,因為治安的改善,重點小在家庭,大則在教育與文化,我曾因寫書,到國家圖書館看過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傳記,他就是一位從小生長在單親家庭,不受到父母關愛的孩子,青少年開始混幫派....如果我們希望降低犯罪率,不如多去關懷那些被放棄的孩子吧.


 


   西方文化認為法律是解決人民生活困難的工具,這樣的思考較易發展出民主政治,而傳統中華文化,人民缺乏法律觀念,法律便淪為執政者的利用工具,台灣直到20年前發展出民主政治,許多人仍習慣以個人好惡,甚至以政治手段自行定義法律,如果一國之律法不能就事論事理性訂之,那麼台灣雖號稱民主,其體質仍虛弱不堪,一旦成為半吊子的民主政治,其特質是,法律成為人民情緒宣洩的溫床,而非訂定出讓人民長治久安的理性思維.


 


   多年來,白冰冰因女兒遭殺害,積極的表達反對廢除死刑立場,我能同理其行為,設身處地,我是人,也有情緒,可能也會堅決反對死刑,然而如果心中憤恨未除,人在不能活得健康自在的情況下,如果白曉燕在天之靈,希望媽媽不要再因她的死亡而持續難過,他會如何跟媽媽說呢?


 


 殺人者死的以牙還牙傳統思維,會改善治安,還是破壞治安呢? 人類一定要以殺人的方式解決殺人的問題嗎?人有權判定他人死亡嗎?如果大家誤以為死刑,重典可以解決問題,卻無視於孩子任意被打罵;忙著賺錢的父母將孩子丟在家不管,這樣的轉移改善治安焦點是我不願看到的,因為將有更多的白曉燕無辜受害.因此,請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別於無期徒刑)替代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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