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恰巧前後報導了兩位"可能"變性女星八卦,一為劉薰愛傳出過去為男性,TVBS記者黃阡瑜採訪時看到劉不願正面回應報導是否屬實,竟情緒性脫口質問劉"妳到底過去是不是男性?"另一位執業台中的醫師張啟中則因數年前在醫師公會期刊中指名道姓稱利菁曾因他介紹到新加坡變性.


  


   愛美是人的天性,每個人都希望以最美的形象呈現,有人認為自己適合不同性別是個人自由,旁人都該尊重,有人甚至想跟同性別者交往也應受到尊重,然而有些衛道者一旦發現周遭有異於常人者,即渾身不自在,或揭發,或教訓,或攻擊,非要對方知錯能改,才自認對社會有所貢獻,那位黃姓記者如果對人有些許尊重與同理,是不會在眾目睽睽下以嚴厲口吻質問劉薰愛的.


  


   至於這位擅於揭人隱私的醫師,當記者詢問他何以透露利菁隱私時,竟說如法院傳喚到案,正好可以將真相一一說明,其實他如願面對自己過去所犯錯誤,跟大家道歉,別人會原諒他一時失察,但他為了掩飾所犯錯誤,用最拙劣的方式逃避問題,往後病患如知道他是位會透露患者隱私的缺德醫師,有誰敢再到其診間看病呢?醫事人員對患者隱私有非常嚴格的倫理要求,我很好奇當初台中醫師公會為何仍願刊登此揭人隱私的醫學八卦呢?


 


   當他人見解跟我不同時,我心裡難免會不以為然,且我也跟一般人一樣,喜歡知道他人八卦,但容忍異己,尊重隱私權是民主社會的基本價值,我們仍要拼命維護此基本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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