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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陸一特,江國慶案,及五位死刑犯被槍決的社會新聞勾起幾十年前快被遺忘的當兵記憶,抽到陸一特已夠嗆,在訓練中心被操三個月後,直接到高雄壽山等搭登陸挺到金門,可謂當兵兩大霉運(三年兵,金馬獎)都被我碰上.當時被分配至營部連當收發,連上有位通信排同袍也是陸一特,抽中三年兵的同袍似乎有種說不出的患難情誼,我跟他就在這樣的基礎上常聊天,打屁,幹'罵'.


 


他個頭矮,微胖,,像一般中南部人憨厚,樸實,彼此瞎鬧時,也會跟著打屁.....直到有天周四莒光日,全員在中山室上完政治教育,連上副連長訓話後,似乎有股不祥預感湧上心頭,因為這位專科班畢業的中尉副連長竟在大庭廣眾下,雲淡風輕的告誡我們今後站哨時(金門崗哨通常隱匿),別看黃色書刊,把"小弟"(生殖器)拿出來玩,當時聽得一頭霧水,如果不特別追究,就是樁軍中八卦,然而站哨自慰者就是我這陸一特弟兄,排友聽到副連長訓誡後,可能基於好奇,或兄弟間互通有無之情,到哨所告知當事人,這種事多數人會吞忍,反正軍中這種侵害人權之事每天發生,但有些人顧及今後沒臉見人........


 


致命的關鍵是這位長官發現哨兵自慰後,要求當事人服完勤後找他報到,當時在金門服役每人都分配子彈,這位自認沒臉見人的陸一特弟兄在副連長訓斥他不該站哨違紀時,先是彼此爭吵(在軍中有下屬敢當面向長官對嗆,其實已埋下殺機),最糟的是有位服預官役的輔導長看到有兵對長官不敬,也加入訓斥,這位惱羞成怒的同袍舉起已上膛的57步槍直接射殺兩人頭部,胸腔,命案地點在廚房前,當時正分組討論中,我這組距事發地點僅十呎之隔,我們清楚子彈不長眼,第一時間感到連續鞭炮聲,當看到隔組人驚惶失措奔逃前來時,全體立即逃命,為確保安全,我曾跳上極高的汽車掩體,這該是人類逃命時極致展現.


 


我這位背負兩條人命的同袍,兩個月內就被當眾槍決,原本三月內將退伍的陸一特老兵真十惡不赦,泯滅人性嗎?我清楚他不是(我確信兩年多高壓力生活會讓人隨時爆炸),江國慶更不是,中外歷史上冤死者更多,每個人的信念是生命中許多事物所累積,我的廢死信念該是美國留學時,密西根州乃自由派盤據,教授們難免巧妙要求作死刑研討報告,最讓我心服的論點是,犯罪懲戒最終目的非洩憤懲罰,而是確保不再有人受到傷害,那麼死刑與終身監禁(非能出獄的無期徒刑)有何差別?如判終身監禁,江國慶已出獄,我也能看望這位因一時激憤鑄下大錯的同袍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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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ooo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