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少數人天資聰穎,在青少年時期就能思及人生意義或生活目的等進階思想,我過去頂多知道是為了宇宙繼起生命教條外,還並未認真面對此問題,直到前陣子有位醫師找我諮商,說他近來有生命意義的困擾,一個未曾認真思考的大問題突然出現,我是沒辦法應答的,因此逼得我好好想想這通俗的大問題.


   幾番思索後,終於有了滿意思考成果,我認為人生要有意義,生活要有目的,應做到下列三項.


1.要快樂生活:


    人生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快樂,要有足夠的興趣,娛樂,在孤單寂寞時能愜意獨處,要有運動習慣,除增強生活趣味外,也能維持身心健康.


   這種人常因父母的適當引導而擁有快樂的童年.


2.要不斷學習:


   當人有了愉悅的生活,自然會朝向學習各領域發展,人的心靈也較能沉靜專注於閱讀等知性活動,有些家長在小學階段就逼孩子學東學西是不智的,我懷疑一個沒玩夠的孩子,長大後如何靜下心來專注課業.


   能不斷學習者通常富有創造力,這樣的人也能在事業上出類拔萃.


3.要能愛人:


  人的身心健全發展是需要快樂與成就感(發揮潛能,不斷學習)作為支撐 ,有了前述兩條件後,人的情緒便趨於穩定,穩定的心靈是關懷他人的必要條件,這種人通常成長於和諧家庭,也有能力長大結婚後覆製父母曾帶給他美滿家庭.


  快樂生活乃生活基本目的,而照顧好孩子,維持家庭和諧,甚至關懷他人則是人生的終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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